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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對象與條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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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本校專任教師及經指導教授核可之碩士班學生,如有提出專題或論文寫作計畫者,均可依本辦法申請借用之,服務時間同本館開放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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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借用研究小間,請上網填妥申請單,最早於使用前二個月,最晚於使用前二天提出申請,一次以一間為限,借用者於借用期間內不得重覆申請其他研究小間;本館以申請時間先後順序核配,並將以電子郵件通知。
- 每次借用最長以二個星期(含閉館日)為限,若無人預約,可申請延長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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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研究小間經館方核淮後,於使用前由本人憑教職員證或學生證向流通櫃台登記換取鑰匙; 到期日前歸還即可。鑰匙逾期未還,每日罰款十元;遺失鑰匙者須依時價全額負擔換銷之費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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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用人應在本館開放時間內使用研究小間,室內不得從事與研究無關活動, 如有下列行為終止其借用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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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轉讓他人使用或未經本館許可與他人交換。
- 取用本館圖書資料留置研究小間未辦理借書手續且未當日歸架者,經本館人員發現三次者。未辦理借書手續之圖書,本館亦有權隨時取回使用之。
- 隨意搬動傢俱、損壞或遺失公物、在室內吸煙或進食、喧嘩吵鬧等不當行為。
- 遮蔽門上的玻璃,妨礙本館管理,經勸告無效。
- 使用與研究無關之電器,如手提音響、掌上型電視等。
- 複製打造或自行更換研究小間鑰匙。
- 若申請後 2 日內或連續 3 日未使用研究小間者 ( 使用情形以取用鑰匙之記錄為憑 )
- 其他經本館認定有喪失借用權之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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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詳細規定,請參照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圖書館研究小間使用辦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