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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小間

借用研究小間請登入「e-portal\圖書館資訊系統暨電子期刊資料庫」填寫申請表

  ► 研究小間使用規則

申請對象與條件:

凡本校專任教師、碩士班學生及一般在學學生,均可依本辦法申請借用之,服務時間同本館開放時間。

申請辦法:
  1. 借用研究小間,請上網申請預約,最早於使用前二個月,最晚於使用前二天提出申請,一次以一間為限,借用者於借用期間內不得重覆申請其他研究小間;本館以申請時間先後順序核配,並將以電子郵件通知。
  2. 序號1~3間每次借用最長以1日為限,不得申請延長。
  3. 序號4~7間每次借用最長以7日(含閉館日)為限,若無人預約,得申請延長一次。
申請研究小間經館方核淮後,於使用前由本人憑教職員證或學生證向流通櫃台登記換取門禁卡,到期日前歸還即可。鑰匙逾期未還,每日罰款十元;遺失鑰匙者須依時價全額負擔換銷之費用。

借用人應在本館開放時間內使用研究小間,室內不得從事與研究無關活動, 如有下列行為終止其借用權:

  1. 轉讓他人使用或未經本館許可與他人交換。
  2. 取用本館圖書資料留置研究小間未辦理借書手續且未當日歸架者,經本館人員發現三次者。未辦理借書手續之圖書,本館亦有權隨時取回使用之。
  3. 隨意搬動傢俱、損壞或遺失公物、在室內吸煙或進食、喧嘩吵鬧等不當行為。
  4. 遮蔽門上的玻璃,妨礙本館管理,經勸告無效。
  5. 使用與研究無關之電器,如手提音響、掌上型電視等。
  6. 複製打造或自行更換研究小間鑰匙。
  7. 若申請後 2 日內或連續 3 日未使用研究小間者 ( 使用情形以取用鑰匙之記錄為憑 )。
  8. 其他經本館認定有喪失借用權之行為。
其它詳細規定,請參照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圖書館研究小間使用辦法